关于推荐工信部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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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加速提升产业供给能力,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工信部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信息消费+乡村振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3个方向9个领域(详见附件1),征集并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经验。

    (三)各市州工信局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长沙市工信局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我厅将择优向工信部推荐10个项目。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株洲市工信局可额外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

    三、组织推荐

    (一)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2)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请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和推荐意见函提交至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

    (三)工信部将对入选的示范项目组织开展宣传推广。省工信厅将根据湘政办发〔2020〕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项目承担主体如发生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工信部书面报备。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示范项目,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  苏小鹏

    电话:0731-88955532,邮箱:hnjxwrjc@163.com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系统维护:李盈锦010-68011960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4日

1.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示范内容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