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来源:中国有色网

阅读:20次

        财政部、税务总局消息,为继续支持国家商品储备,现将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